徵才機關: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
人員區分:約僱人員
官職等:約僱5等280薪點月支34,916元
職系:無
名額:1
性別:不拘
工作地點:90-屏東縣
有效期間:110/03/24~110/04/01
資格條件:
一、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,並具有土木工程相關工作1年以上之經驗者。
二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情事者。
工作項目:
一、辦理土木工程等相關業務。
二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址:
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(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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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E-Mail:amy1119@thb.gov.tw
聯絡方式:
一、應備文件: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,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。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連結至「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」,填寫履歷資料,另請上傳身分證影本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,並點選「確定應徵」後進行本職缺應徵。
二、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將擇優面試,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
三、本職缺僱用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土木工程科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(應即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)。
四、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,候補期間3個月,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,將依序遞補本職缺,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,即喪失候補資格。
五、請依前述規定報名,報名人員所上傳之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,移送檢察機關辦理。
六、工作待遇比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僱用人員注意事項之規定支薪(280薪點,折算酬金為新台幣34,916元)。享有全民健保、勞保,不適用勞動基準法。
職缺類別:
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
* 請注意: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,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